档号: 8952 形成单位: 金坛市建筑设计院
形成时间: 2004-10-28 汇交单位: 金坛市大众房地产开发公司
编著者: 陈龙祥 语种: 中文
资料类别: 水工环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 工作程度:
起始经度: 终止经度:
起始纬度: 终止纬度:
行政区: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矿产:
主题词:
内容提要:
金坛市大众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金城花园新建F-M号三-六层住宅,现委托金坛市建筑设计院对拟建场地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细勘察。拟建小区位于金坛市第四中学北侧,西临西环一路。勘察工作量:单桥静力触探孔66个,进尺1000.7米;标贯50次,取土、标贯孔14个,进尺292.2米。钻孔水位8个,孔口及地面标高68点次;拟建场地土类型I区属中软土,Ⅱ区属软弱土,建筑场地类别属Ⅲ类。金坛市抗震设防然度为7度,设计基木地震加速度为0.1l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特征周期值为0.45S。场地埋深20.0m以内饱和粉土的液化问题。场地①粉上层不符合初判“不液化”条件,应作进一步液化判别;本次勘察采用标贯试验对场地埋深20.0m以内上层④饱和粉土进行液化判别:土层⑤-2粉土ρc>10,符合初判“不液化”条件,初判为不液化土层,可不考虑液化影响。采用标贯试验对场地埋深20.0m以内土层④饱和粉土进行液化判别。场地浅层土层分布不均匀,有暗塘暗沟不良地质作用:Ⅱ区为暗塘分布地段,浅层各土层分布不均匀,土质较差,I区浅层各土层分布较均匀,土质较好,场地下部土层分布较均匀,土质较好。场地埋深20m范围内,除①、②、⑤土层为软土外,其余均为中软土中硬土,土层④、⑤-2粉土不液化。拟建场地属抗震不利地段。建议拟建物室内地坪采用黄海标高5.85-6.80m。进行一定数量的单桩静载荷试验,桩基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桩基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桩基施工顺序,采取必要措施,减小因压桩产生的挤土效应对相邻建筑的影响。基槽开挖时,应合理放坡,基坑积水少,可采用集水明排措施。
编著者其他资料:

1. 常州华钛化学有限公司单层仓库、三层车间及五层科技楼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陈龙祥, 金坛市建筑设计院, 2005-05-26

2. 金坛市供电局一~五层车库及办公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陈龙祥, 金坛市建筑设计院, 2003-10-31

3. 金坛市白塔建筑公司四层住宅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陈龙祥, 金坛市建筑设计院, 2005-01-16

4. 朱林四层农民集资房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陈龙祥, 金坛市建筑设计院, 200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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